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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開公司車發生事故該如何處理?

發問:

我朋友之前任職於新竹貨運(已離職),某日工作時間開公司車路口轉變被直向撞上後方,已申請鑑定報告,我方需負七成責任。事故後馬上報警及報告上級主管,但主管並未往上承報總公司,導致已過時效公司要我自已處理。 我現在該怎辦?要自認倒楣嗎?而且主管是故意 不往上承報的。請告訴我該怎處理,謝謝。

最佳解答:

基本上我是希望可以幫你(或是你朋友),但是訊息不足,或許需要討論才能得到您期望的處理建議 ,包括 您不一定滿意. 主管未往上報, 但是 往上報 現在的 責任 或是 賠償情況 會有何差異? 關鍵在於 鍵定報告 貴方 有7成 責任, 而一般的駕駛行為與工作契約 會 歸咎於 駕駛之直接承擔. 所以 往上報的差異 ,我無法評估. 換句話 就是 報不報上去 你都賠一樣多. 但是 公司車尤其是貨運,車子會保一定的保險, 所以 有些行為 會是保險公司賠. 保險公司認賠 , 不一定會來吵 貨運公司. 但是 這部份 資訊 你我可能都沒有, 甚至 您的主管 當初 可以讓 保險公司去賠, 但是 沒有處理,變成今日 您(或是你的朋友)要負擔. 另一轉機, 您(或是你的朋友 ; 因為 您的敘述 不確定是您 或是朋友, 暫以 您 代之 .)在離職時, 是否 就是離職填一填,長官就簽了 . 這裡是 關鍵 : 如果員工離職 , 管理單位(主管)未在資料註記 類似[該員有 造成公司損失 或是 業務過失之狀況,所以需扣留 未給付薪資, 或是 未來 給付公司損失]. 那代表 互不虧欠. 不然 那有員工 薪水照給,再要求 賠錢. 還有 如果因為業務過失 造成公司損失,就是得完成 人事管理會議,以會議決議方式 來對 員工懲處, 逐月扣薪與抵付損失 , 或是 記過 扣獎金 甚至是 開除. 這些都是 處份. . 相信您的長官 思緒不夠清,又 不希望 他的長官 知道, 所以 也輕鬆讓您離職. 適當的 資料 運用,可能 不能要您 再去負責. 民法 就 人頭 的角度 當然 有機會.但 只就 口頭要求 就 相對薄弱 . 又因為 離職 的 狀況 不清,或是 沒有 污點 就離職 成立, 所以 公司 對您的 法定要求 相對降低. 車子修復或是 賠償 真的會是 您的主管 問題.

其他解答:

新竹貨運的主管如果把事故往上報 主管會受到處分,但是主管往上報公司會派專業人員,賠償問題公司也會負責,建議你前往勞工局詢問相關問題 保障你的權益 我在新竹貨運時也有遇到任職不到2個月就賠8萬多的,也是因為主管沒往上報 一個年收入4~60億的大公司總是坑為公司賣命勞工,既然你已離職相信你會為此更加捍衛你的錢包,E6D32E74429D0DE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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